國立臺灣大學辦理「生命教育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師資培育與教案分享發表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5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63082A號函辦理。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生命教育在高中教育階段為必修1學分,且須將其融入各教育階段相關領域中,爰此,教育部補助國立臺灣大學辦理生命教育教師增能實驗及推廣計畫,以增進學校教師生命教育之專業知能。
三、為說明生命教育五大核心素養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介紹生命教育增能學分班的開課模式及分享生命教育融入各領域之教案,國立臺灣大學校訂於106年5月25日、6月1日及6月3日於北、中、南等地辦理3場次分享發表會(詳如附件)。
四、惠請貴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於106年5月19日前完成報名,另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