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理諮詢之需求,可利用1925安心專線資源

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7月18日衛部心字第1081762167號函辦理。
二、 檢附原函及宣傳海報,請貴機關(單位)協助放置於自有通路(非付費)電視牆LED上,或放置網路平臺上傳、分享,共同宣導民眾多加利用1925安心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