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信義鄉雙龍國小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招生簡章

一、依據:南投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114學年度招生注意事項
二、可招生名額:約定可招收2歲以上幼兒24名,扣除直升幼兒9名,扣除招收身
心障礙幼兒減招0名(南投縣政府114年2月25日府教幼字第1140048390號
函),餘額15名開放申請登記。
三、登記資格:2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民國108年9月2日~112年9月1日
出生,申請國小暫緩入學經核准者不受6歲之限制)。
每名幼兒登記以一園為限,須個別辦理,登記二園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
格;已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
四、優先入園資格:依下列順位招生,凡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身份幼兒:持有各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2.中低收入戶身份幼兒:持有各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
件者。
3.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暫緩入學身分幼兒:須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
學輔導會鑑定安置,未經鑑定安置者,不具優先入園資格。
4.原住民身份幼兒:持有原住民籍相關證明文件者。
5.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持有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父、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
或證明,依其障礙輕重程度依序招收。
(二)第二順位:經社福單位轉介輔導之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持有各縣(市)
政府社福單位公文(安置公文、寄養證明)或寄養機構與寄養家庭契約書。
(三)第三順位:(以下各園得依需求增列)
1.設籍或居留信義鄉之幼生。
2.幼兒園及本校國小編制內教職員工(新學年度在職)適齡子女。
3.家有兄弟姊妹就讀本園或本校國小者。
4.育有3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五、申請登記日期、地點、方式:114年4月10日(星期四)至114年6月6日(星
期五),例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於本園現場辦理登記。
六、申請登記應繳證件:攜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園方得影印一份留存,正
本發還。具優先入園身分者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七、雙(多)胞胎幼兒須分別填寫新生入園登記卡,但幼兒籤卡是否併為一張或分開
投入籤筒,可由家長自行決定,並出具切結書。抽籤前,本園將雙(多)胞胎幼
兒家長之前述決定予以當眾宣佈,以維招生作業之公平、公正、公開。
八、若登記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即全數錄取。
九、若優先入園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第一順位錄取滿5足歲之幼兒,第二順位
錄取滿4足歲之幼兒,第三順位錄取滿3足歲之幼兒,第四順位錄取滿2足歲
之幼兒,再辦理公開抽籤。
十、公布抽籤名單日期、地點:114年6月10日(星期二)公布於國小網站與本園公
布欄。
十一、抽籤日期、地點:114年6月10日(星期二)10時0分起,在本園公開抽籤。
十二、公布錄取名單:公開抽籤後,本園隨即公布錄取幼童名單於國小網站與本園
公布欄,並書面通知全部申請家長或法定代理人。
十三、缺額遞補方式:本次招生後如尚有缺額,由備取者遞補。候補名額保留期程至115年2月28日。若已無備取者可遞補,則繼續招生至額滿為止。
十四、報到日期:1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辦理報到,錄
取幼生未於1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就
讀,本園將依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遞補並完成報到程序,逾時不予受理。
十五、註冊開學日期:114年9月1日(星期一)
十六、收費標準:依據南投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管理辦法收費
十七、洽詢電話:049-2741325轉分機127 莊主任/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