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本系統係提供紙本來文辨識功能,收文掃描登錄作業後,於公文管理系統直接依影像辨識管理系統上傳檔案,預視後預設成線上簽核模式供承辦人使用。
二、 實施對象:本府各機關學校總收文人員及本府各單位收文人員。
三、 適用公文
(一) 公文類別屬性(如:存查案件、開會通知單)。
(二) 公文之保存年限為15年以內。
(三) 公文本文(含附件)頁數合計10頁以內。
(四) 附件類型須可掃描。
四、 不適用公文
(一) 密件公文(含招標案件)。
(二) 附件為實體、需用印或無法掃描(如光碟片、書籍等)。
(三) 人民陳情案件、訴願案件、訴訟案件。
(四) 審計室、監察院、司法院、法院之來文。
(五) 會計憑證相關公文。
(六) 其他依法令規定須以紙本辦理之公文。
五、 紙本來文及附件經收文人員掃描存檔後,採線上方式傳送者,其紙本來文由承辦單位自行保管,其儲存時間,請依公文性質由貴單位、機關(學校)自行決定。
六、 另本府各單位改分公文請承辦單位依規定於期限內併同紙本來文退回總收文人員。
七、 影像辨識管理系統業已建置完成,使用教學影片、操作手冊放置於公文學習平台(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nantou-elearn),請貴單位、機關(學校)自行上網觀看學習並下載相關資料。
八、 如有系統操作使用問題,請洽長科資訊公司客服中心,聯絡電話04-27057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