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依據行政院114年10月9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3號函辦理。
行政院修正函文.pdf
行政院令.pdf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修正條文.pdf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修正總說明.pdf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修正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