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人員依法令辦理育孫留職停薪之年資令釋。

一、 依據銓敘部115年5月27日部退三字第11559659242號函辦理。
二、 銓敘部110年12月8日部退三字第1105407881號電子郵件及歷次解釋與本令釋未合部分,自旨揭令釋發布日起停止適用。
三、 檢附前開函文暨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