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修正後「116年原住民族家庭語言競賽實施計畫」一份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8月26日原民教字第11500441761號函暨115年10月14日原民教字第11500524301號函。
二、 本案經召開4場次線上分區說明會,並彙整各區所提建議後,修正以下內容:
(一) 組隊方式:原以家庭直系血親成員之成員組隊,修正「以家庭直系血親之成員組隊,並得包含未成年旁系血親(即兄、弟、姊、妹)。」
(二) 題型回答秒數:聽中文說族語,回答時間12秒修正為10秒。
(三) 配分:各類題型配分統一修正為每答對1題得5分,總分計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