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各縣市、區域科學展覽會作品全文公開乙案
一、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07年8月17日科實字第10702004370號函辦理。
二、 依據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參、地方科學展覽會七、注意事項(八)之規定「地方科學展覽會之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應予建檔存查,並將參展作品內容存放於全國之科學教育網站以供查閱。」辦理。
三、 為杜絕、避免未來參賽科展作品涉及仿製或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情事發生,請貴校依上開規定於9月15日前寄送本(107)年度參賽作品說明書(pdf檔案格式)至本府承辦人信箱(bachmi2001@gmail.com)裨利彙整公布,至107年度以前作品也請貴校踴躍提供,並註明參賽年度。
二、 依據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參、地方科學展覽會七、注意事項(八)之規定「地方科學展覽會之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應予建檔存查,並將參展作品內容存放於全國之科學教育網站以供查閱。」辦理。
三、 為杜絕、避免未來參賽科展作品涉及仿製或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情事發生,請貴校依上開規定於9月15日前寄送本(107)年度參賽作品說明書(pdf檔案格式)至本府承辦人信箱(bachmi2001@gmail.com)裨利彙整公布,至107年度以前作品也請貴校踴躍提供,並註明參賽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