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務人員考績考列丙等人員輔導訓練實施計畫」自本(114)年7月31日起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8月5日總處培字第114001939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前以100年10月20日公訓字第1000015637A號函訂定旨揭實施計畫,並分別於104年10月30日及111年7月1日2次修正。考量時空環境背景變遷,且各機關學校對考列丙等人員之輔導訓練已有穩定之運作機制,爰自本年7月31日起停止適用,是類人員未來由各機關學校自行實施輔導訓練。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