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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為持續廣宣洗錢防制法新制相關措施,請貴機關(單位、學校)配合宣導3則語音廣播等相關事宜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6年10月30日院臺洗防字第1060193638號函辦理。
二、為賡續落實洗錢防制工作,建立人民正確觀念,擴大辦理洗錢防制國家向前全民宣導工作,行政院將陸續製播防制洗錢短片、海報、懶人包、專訪及辦理有獎徵答、路跑、體驗等與民互動活動,並透過電視、廣播、平面媒體及社群相關網路對全民宣導防制洗錢對國家金融健全,金流透明,貿易發展,接軌國際的重要性,其中語音廣播部分,已完成「代言人-支持洗錢防制措施篇」、「新南向境外公司篇」及「台灣買房購金置產篇」等3則政令文宣,請貴機關(單位、學校)將廣播語音上傳於官網、臉書等相關網路,協助宣導民眾支持洗錢防制工作。
三、檢附3則語音廣播檔,請自行下載運用。廣播檔同步置於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官網(網址:http://www.amlo.moj.gov.tw),歡迎多加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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