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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校園因應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停課標準乙案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2日修正發布校園因應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新聞稿辦理。
二、 教育部於111年4月12日公布因應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標準,放寬校園防疫停課規定,惟考量國小及幼兒園學童未施打疫苗,為維護學童健康安全,本縣不跟進中央新措施,維持原先教育部的停課標準,即1校有1名師生確診,該班停課10天;1校有2名師生確診,全校停課10天,改為線上授課;國中及高中則遵照教育部新停課標準辦理。
三、 本縣停課標準重點如下:
(一) 校內確診者足跡調查期間,篩檢結果尚未出來前,學校可經由防疫長召開該校防疫小組會議,評估確診者足跡有接觸人員情形,與校內教師及家長取得共識,學校可先決定暫停實施實體課程1-3天,並報府備查。另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及進行校園環境清潔消毒。
(二) 國小及幼兒園階段若有師生確診停課標準,1 校有 1 位師生列為確診病例,該班停課10天。1 校有 2 位以上師生被列為確診病例,該校停課10天。而國、高中學生則依照教育部公告之新停課標準。
(三) 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期間,學校須以彈性措施進行線上同步或非同步遠距教學(如採線上教學方式,後續無須實體補課),停課不停學,以維護學生學習品質。另對於停課期間,家長確實有困難無法在家照顧學生者,學校亦可在強化防疫措施情形下協助安置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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