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防空避難校園宣導工作,請貴校配合辦理事項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2年7月26日府授警民字第11201684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宣導工作配合112年軍民聯合防空演習訓令「加強各項演習宣導手段」辦理下列事項:
(一) 宣導專責化:建立校園宣導專責人員,配合各校學期行事曆規劃,辦理各式宣導活動,將防空避難觀念推廣至校園。
(二) 數位學習:防空避難教材(含影音檔)具專業性及個別性,需專責人員講解示範,本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已排宣導期程入校宣導(如附件),入校宣導約20分鐘,屆時請惠予協助。
三、 檢附原函、宣導期程、宣導教材及數位學習影音網學習網址:https://estudy.ntpc.edu.tw/Page/StreamPlayer/MediaPlay.aspx?U=0000006637,請貴校配合辦理並培養師資,將宣導教材等學習資源上載於貴校首頁,以擴大宣導量能,倘貴校需專責人員加開宣導場次,請洽承辦人(袁筱龍警官,電話:049-2222067)。
一、 依據本府112年7月26日府授警民字第11201684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宣導工作配合112年軍民聯合防空演習訓令「加強各項演習宣導手段」辦理下列事項:
(一) 宣導專責化:建立校園宣導專責人員,配合各校學期行事曆規劃,辦理各式宣導活動,將防空避難觀念推廣至校園。
(二) 數位學習:防空避難教材(含影音檔)具專業性及個別性,需專責人員講解示範,本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已排宣導期程入校宣導(如附件),入校宣導約20分鐘,屆時請惠予協助。
三、 檢附原函、宣導期程、宣導教材及數位學習影音網學習網址:https://estudy.ntpc.edu.tw/Page/StreamPlayer/MediaPlay.aspx?U=0000006637,請貴校配合辦理並培養師資,將宣導教材等學習資源上載於貴校首頁,以擴大宣導量能,倘貴校需專責人員加開宣導場次,請洽承辦人(袁筱龍警官,電話:049-222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