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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6月4日公告修正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請逕行下載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9869號函辦理。
二、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保障我國食品衛生安全,精進餐飲業衛生管理,爰製作旨揭宣導品及簡報教材,並置於該署官網首頁>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項下:
(一) 宣導品:
1、 8.出版品及宣導品專區>單張宣導品。(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998)
2、 10.餐飲衛生相關法令規章>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077)
(二) 簡報教材:15.相關法規說明會資料>114年度「餐飲衛生安全管理教育訓練」(https://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2249&r=1229417443)。
三、 本案之宣導品及簡報教材,請逕行下載運用,並請持續落實食安相關規定及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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