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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有限責任臺中市立大甲工業高級中等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辦理「合作‧分享‧共好 ─ 臺中市消費合作社交流行動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9月24日府授社團字第1140293672號函辦理。
二、 該社訂於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假該校學藝館三樓(臺中市大甲區開元路71號)辦理旨揭活動,請於114年10月3日(星期五)前報名,報名連結:https://reurl.cc/gY1vjL。
三、 完成報名之學員如因故無法參訓,請自行聯繫承辦窗口(莊智凱先生04-26874132分機116),以利進行候補遞補作業,減少資源浪費。
四、 檢附旨揭活動原函及海報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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