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5年全國職場安全健康週活動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5年3月2日府授勞資字第1150043416號函及勞動部115年2月12勞職授字第1150250711號函辦理。
二、 為塑造全民職場安全衛生文化,營造友善工作環境,實現尊嚴勞動,提升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整體水準,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定各事業單位雇主應負責宣導職安法及相關規定,使勞工周知;直轄市與縣(市)主管機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大專校院及全國高中(職)學校,亦應積極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另勞動部因應國內產業環境變化及職業災害趨勢,並參酌主要國家之實務經驗,已訂定推動「強化職場減災行動計畫」,規劃具體推動策略,期能整合各界資源,系統性推動職場減災作為,切實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
三、 有關各單位配合本計畫之辦理情形,已列為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優良單位五星獎、優良工程金安獎及政府機構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績效優良等獎項之評核指標,請於辦理安全衛生促進活動時,針對目標群體(如移工、漁工、原住民、青少年(含童工、技術生)、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等族群)加強宣導,並依本計畫內容及附件格式,自行研提年度活動。旨揭實施計畫電子檔已置放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https://www.osha.gov.tw/(路徑:首頁/職業安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職場安全健康週),請自行下載參閱。
四、 有關附件實施計畫六之建議辦理事項部分,請自行發揮創意,規劃適切活動。另相關推廣講習,歡迎運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資源(https://isafeel.osha.gov.tw/mooc/index.php)。
一、 依據本府115年3月2日府授勞資字第1150043416號函及勞動部115年2月12勞職授字第1150250711號函辦理。
二、 為塑造全民職場安全衛生文化,營造友善工作環境,實現尊嚴勞動,提升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整體水準,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定各事業單位雇主應負責宣導職安法及相關規定,使勞工周知;直轄市與縣(市)主管機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大專校院及全國高中(職)學校,亦應積極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另勞動部因應國內產業環境變化及職業災害趨勢,並參酌主要國家之實務經驗,已訂定推動「強化職場減災行動計畫」,規劃具體推動策略,期能整合各界資源,系統性推動職場減災作為,切實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
三、 有關各單位配合本計畫之辦理情形,已列為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優良單位五星獎、優良工程金安獎及政府機構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績效優良等獎項之評核指標,請於辦理安全衛生促進活動時,針對目標群體(如移工、漁工、原住民、青少年(含童工、技術生)、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等族群)加強宣導,並依本計畫內容及附件格式,自行研提年度活動。旨揭實施計畫電子檔已置放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https://www.osha.gov.tw/(路徑:首頁/職業安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職場安全健康週),請自行下載參閱。
四、 有關附件實施計畫六之建議辦理事項部分,請自行發揮創意,規劃適切活動。另相關推廣講習,歡迎運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資源(https://isafeel.osha.gov.tw/mooc/index.php)。